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十九、何为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66.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圣言中论及地狱之人的永火和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这是因为人们仅以物质的方式思考圣言的内容,对它的灵义一无所知。所以有些人就将火理解为物质的火,有些人理解为总体的折磨,有些人理解为良心的自责,有些人则认为经上提及火只是为了在恶人里面激起恐惧。同样,有些人以为咬牙切齿是指真的咬牙切齿,有些人以为仅仅是指人听见这种牙齿叩击声时所感到的一种恐惧。不过,人若了解圣言的灵义,就能知道何为永火,何为咬牙切齿,因为圣言的每个词及其意义都包含一个灵义。事实上,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灵义只能以属世的词语向世人表达,因为人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的事物进行思考。故接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死后恶人的灵所进入,或他们的灵在灵界所遭遇的“永火”和“咬牙切齿”。
570.地狱之火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故也是这些爱的一切欲望,因为欲望是爱的延续。凡人所爱的,他就不断贪求。地狱之火也是快乐,因为当人得到他所爱或贪求的东西时,就会感到快乐。人内心的快乐并没有其它源头。所以,地狱之火是从这两种爱,如从它的源头所涌出的欲望和快乐。从这些爱所流出的邪恶就是蔑视他人、敌对、对那些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以及由此而来的野蛮和残忍。在神性方面,他们否认,随之蔑视、嘲笑和贬损教会的神圣事物。死后,当人成为灵时,这些邪恶就会变成反对这些神圣事物的怒气和仇恨(参看562节)。此外,由于这些邪恶不断呼出对那些被他们视为敌人,并对其充满仇恨和报复之人的毁灭和杀戮,所以其生命的快乐是意欲毁灭和杀戮,并尽可能地如此行,也就是意欲行恶、造成伤害、施以残忍。
这就是圣言中论述恶人和地狱之处的“火”所表示的,我在此从中引用一些经文加以证明:
各人是假冒为善的,是行恶的,并且各人的口都说愚妄的话。邪恶像火焚烧,烧灭荆棘和蒺藜,在稠密的森林中着起来,就旋转上腾,成为烟柱。百姓成为火柴,无人怜爱兄弟。(以赛亚书9:17-19)
在天上地下,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约珥书2:30-31)
大地成为烧着的石油,昼夜总不熄灭,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9-10)
看哪,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那要来的日子,必把他们烧尽。(玛拉基书4:1)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她燃烧的烟往上冒,直到世世代代。(启示录18:2,18;19:3)
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无底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启示录9:2)
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灾杀了人的三分之一部分。(启示录9:17-18)
若有人拜兽,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他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第四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日头上,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启示录16:8,9)
他们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20:14,15;21:8)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路加福音3:9)
人子要差遣祂的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50)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诅咒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他们将被送到那永火里去,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太福音18:8-9;马可福音9:43-49)
财主在地狱对亚伯拉罕说,他在阴间受痛苦。(路加福音16:24)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火”表示属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欲望,由此而来的“烟”表示出于邪恶的虚假。
799.“你的客商原来是地上的大人物”表天主教的教阶中级别高者是这样:他们利用在修会教规上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作交易并谋利。“大人物”表示他们的教阶中级别高者,也就是所谓的红衣主教、大主教和主教;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客商”,是因为他们将教会的神圣事物当作货物一样来谋利(771,783节);在此表示那些利用在修会教规上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作交易并谋利的人。从前文明显可知为何会这么说,因为这是前文的一个结果。在前文,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巴比伦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各行手艺人在你中间决不能再遇见。推磨的声音在那里决不能再听见”;“灯光在那里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决不能再听见”;以此表示巴比伦中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理解,因而没有属灵真理的思维;又没有对属灵真理的寻求和探究,没有启示和对它的洞察,因而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参看792-794,796,797节)。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是因为教阶中级别高者也作交易并谋利,从而给级别低者树了榜样。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的客商原来是地上的大人物”。
或许有人会问:“能称得上交易的特权都有哪些?”它们并非每年的收入和薪俸,而是来自那把钥匙的权柄的豁免权;这些豁免权有:赦罪,哪怕滔天之罪,由此免受世间刑罚;向教皇求情,以获得权柄在禁婚亲的范围内结婚,在未禁婚亲的范围内离婚;无需求情,通过默许来做这种事;授予他们管辖范围内的特权;按立圣职,坚振礼;无论总体还是个别,来自修道院的报酬;从本应属于他人的其它源头中侵吞收入;以及许多其它手段。这些,而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如果他们以此为满足的话)导致他们没有思想、探究和洞察属灵真理的情感,也没有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为它们是不义玛门(即财利)的所得,不义之人不断贪恋属世的财富,厌恶属灵的财富,也就是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你的客商原来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他们的教阶中级别高者是这样:他们利用在修会教规上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作交易并谋利。此处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钥匙权柄”对罪行,甚至大罪的豁免权,他们利用豁免权不仅使罪人摆脱永恒的惩罚,甚至还逃脱世间的惩罚;即便没有释放他们,他们仍通过庇护进行保护。谁看不出,这种权柄并不属于宗教裁判权,而是属于民事管辖权?他们的权柄延伸到一切世俗之事上,摧毁了公共治安;而且,他们因仍留给他们的这种权柄而具有将他们以前对君王所建立的一切法庭,因而对法官,甚至最高法官的专制统治带回来的能力;若不是担心他们退出教会,他们真的会做出这些事来。这就是但以理书中这句话的意思:
从海中上来的第四兽必想改变节期和律法。(但以理书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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